要知道即使廢除死刑,死囚仍然要服刑,終身監禁刑期起碼二十多年,這還不足夠嗎?廢除死刑不等於輕輕放過,難道要血債血償,一命填一命,受害人的家屬是不會因為施害者被判死刑而感到更公平些。還有 ...
怎能相信法庭或執法人員的判斷或調查是全無錯誤,就這樣奪去一個生命!?到底是講不過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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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清峰不做殺人兇手寧可離開
4 小時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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