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香港,正常辦公時間以外的超時工作又稱為「OT」。香港人工時長,以「勤力」、「搏殺」聞名,而「OT」亦成為辦公室中司空見慣的事,甚至成為香港的工作文化。
對於「OT」的評價,有人認為能增加生產力,因為「做長D時間,做嘢自然多D」。有人認為這是對打工仔的剝削,尤其是沒有超時補薪或補假的「OT」,更應以立法訂定「最高工時」來加以限制。對各式各樣的「OT」人,有以下的觀察。
「OT」人一:沒有系統地工作
第一類「OT」人是沒有系統地「見嘢就做」、「死做爛做」,弄得身心俱疲,工作的效率和成效也大打折扣,即使能完成工作,也往往是「遲起貨」。這類「OT」人為數不少,他們常感歎地說:「咁多嘢做,都唔知做邊樣先!」他們「勤力」是真,「搏殺」也是真,但工作方法、程序安排、時間管理都有問題,而公司除了因而增加不少電費及各類行政開支外,同時又要經常面對客戶「點解咁耐仲未搞掂」的投訴。
「OT」人二:有系統地工作
第二類「OT」人是有系統地做,按部就班,做好時間管理,力求重質重量地準時完成。如此,則成本、「OT」時間、客戶投訴皆大幅減少。能用這類方式工作的員工,是真正值得珍惜的人才,可惜人數不多,故更顯得珍貴。
「OT」人三:欺騙式「OT」
第三類「OT」是欺騙式地「工作」和「OT」。這類人數目很多,他們有以下的特徵:
1.桌上永遠堆滿各式文件,顯得自己有「堆積如山」的工作。
2.在正常工作時間內,大部分時間都做與公司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或四處「打牙骹」、「講是非」,或完全無所事事。「OT」時,就做一點點。但無論在任何時候,總是給人一個印象:「我好多嘢做,做得好辛苦。」
3.在老闆經過時,和工作有關的「表演」會特別着力。
4.時常向準時下班或「OT」較少卻又是真真正正認真工作的員工說:「咁早走呀」、「咁輕鬆呀」、「真係羨慕你」,目的是宣示「你懶惰,我勤力」。
5.未能完成工作,就以「多嘢做」作為藉口。
6.賣力地四處宣傳自己的「OT」時間,例如:「唉!我今晚又要到十二點啦!
7.公司因這類人的「OT」而增加經營成本。
8.經常被欠缺精明的「老細」讚賞「勤力」。
這類「OT」人,除了才幹低下、懶惰以外,還打擊其他職員的工作士氣,是蛀蝕企業的蠹蟲,精明的企業管理人,當知道必須清除和如何清除。可是,不問成果、不問情由的「OT」文化,卻又為這些蠹蟲提供源源不絕的維生素。
香港的「OT」文化,已到了必須改革的時候了。
[香港商報] 2008-07-04
中忙毒
預防「忙碌」文化
4 小時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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